申請護照換發 (replace the passport) 需要什麼文件?

  1. 舊護照。(舊護照將於新護照製妥並由本處截角註銷後一併退還,請勿自行截角)
  2. 護照費額現金 $45(付美元現金(Cash(恕無法找零)、滙票(Money Order)、銀行本票(Cashier’s Check)。規費費用與回郵郵資請分別開立支票。)
  3. 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乙份 (繳交申請書表格乙份,正反兩面均需詳實填寫資料並簽名(提醒須雙面列印或自行將正反面兩張表格黏貼成一張,便於後續掃描建檔)。請至https://www.roc-taiwan.org/ussea/cat/17.html下載表格,並請依照您所持前一本舊護照的資料填寫申請書。第1欄至第9欄為必填欄位)六個月內拍攝二吋光面、白色背景、脫帽半身正面相片二張(已黏貼於2.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上。)
  4. 在美居住身分證明: 綠卡 Green card  綠卡or美國護照影本乙份(業經洛杉磯縣公證人公證影本與正本相符。)
  5. 中華民國護照加簽或修正申請書乙份(欲於護照上加簽外文別名,故填寫此份文件)
  6. 郵寄申請者須併繳驗居住該州之駕照正反面影本,以供人别確認(如無美國駕照者請以國民身分證影本代替) or 入籍美國公民紙及改名影本乙份。
  7. USPS 國內快遞Priority Express回郵信封乙份(已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

 

2020/11/30起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推出「領務網路預約及登錄查詢系統」,目前已可以在線上預約申請「換發護照」。

  1. 開放週一、週二、週四及週五(國定假日除外),上午9:00至中午12:00止。如果您申請的項目是首辦護照,請預約週二時段,換發護照請預約週五時段,以配合本處人力及業務調度。
  2. 本處開放未來2個月預約名額,請留意預約人與申請人姓名應求一致,報到處服務人員將核實申請人身分及()預約人關係。

以下是我的理解,在疫情期間的護照申請原則:

  • 如果你因為緊急事件,需要立即返國,請向駐外單位提供佐證文件,駐外會改核發當事人「入國證明書」,入境時請持「入國證明書」及逾期護照返國。
  • 如果你無急迫性,請依照程序向駐外申請晶片護照(由國內核發護照),需要預留1-2個月的作業期,請預留足夠時間。
  • 一年效期非晶片護照,疫情期間暫停受理。

換發中華民國護照申請須知 https://www.roc-taiwan.org/uslax/post/24597.html

護照申請表(正、反面) https://www.roc-taiwan.org/ussea/post/6707.html

晶片護照相片規格 https://www.boca.gov.tw/cp-25-4123-c2932-1.html

2023 updated 國外.申請護照換發 (replace the passport) 需要什麼文件?

  1. 普通護照申請書。(可在駐外館處領務櫃台取得,或自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下載「中華民國普通護照申請書(供國人在國外填用)」)。未滿18歲者(已結婚者除外),應由其法定代理人於護照申請書背面簽名欄簽名表示同意,並貼妥身分證件影本。(倘父母離婚,父或母應提供具監護權之身分證明文件)
  2. 申請人現持之中華民國護照。(已逾期亦須繳驗,倘無法繳驗,請提供其他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
  3. 最近6個月內所攝彩色正面、脫帽、五官清晰、白色背景之護照專用相片乙式二張(人像自頭頂至下顎之長度介於3.2至3.6公分)。(詳參晶片護照照片規格
  4. 當地身分證件(如:外國護照或當地居留證件)。
  5. 其他:駐外館處依地區或申請人個別情形所規定之證明文件(請事先電洽該館處,說明申辦者資格條件,以確認應備文件)。
  6. 護照規費。(詳參中華民國普通護照規費收費標準
  7. 倘擬一併依據姓名條例規定辦理中文姓名變更,若無急迫性,建議可於返國時向戶政事務所辦理後,再申換新護照,以免造成護照上之中文姓名與國內身分證、健保卡、駕照、銀行帳戶不一致,產生困擾,影響相關權益。若暫無返國計畫,亦無國內證件不一致可能之疑慮,可一併向申請護照之駐外館處提出變更中文姓名之申請,請其核轉最後戶籍地戶政事務所先辦理中文姓名變更後,再據以申換護照。
  8. 護照遺失,如急於返國不及等候駐外館處補發護照,可向駐外館處申請入國證明書持憑返國,再於國內申請補發護照。
  9. 郵寄申請:請以掛號寄送(國內快捷郵件Priority Express Mail,郵資28美元),並記得放入上領務網路預約及登錄查詢系統入口 列印之QR Code,本處地址:3731 Wilshire Blvd.,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請加註護照組收)。

回郵郵資

倘申請人無法親自領件,欲委託本處以美國郵政遞送方式將護照寄回,可選擇以下幾種方式(本處僅受委託代寄,恕不承擔美國郵政寄送郵件途中破損或遺失之責任):

  1. 申請人請備妥詳註收件人之姓名、地址之快遞回郵信封,並貼足郵票(請以國內快捷郵件方式,郵資27美元)自備回郵信封:倘向郵局購買郵票時,請務必購買實體彩色圖案印刷郵票請勿向郵局購買由標籤機印出之黑白條碼郵票(條碼郵票有時間限制,通常3-5天後即失效)。選擇自備回郵信封的申請人,無須另付郵資,僅須支付申辦護照費用。
  2. 申請護照案件「郵遞往返均須以掛號寄送」,以確保遞送安全。倘未使用掛號寄送,風險須由申請人自行承擔。
  3. 預約親臨本處申請:請透過領務網路預約及登錄查詢系統登記
  4. 郵寄申請:請以掛號寄送(國內快捷郵件Priority Express Mail,郵資28美元),並記得放入上領務網路預約及登錄查詢系統入口 列印之QR Code,本處地址:3731 Wilshire Blvd., Suite 700, Los Angeles, CA 90010 (請加註護照組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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